和我对象结婚两年,因为性格不合等原因女方要求离婚,我想请教一下财产怎么分?房子是我婚前买的,首付是我自己借钱交的,其余款是我公积金贷款在偿还,房子全价347000元,首付130000元,贷款230000元,装修是我自己筹钱进行的,买家具共35000元,我自己拿20000元,她付出15000元,我是2011年7月份开始还贷,我俩是2012年10月份认识的,2014年10月份结婚,结婚前进行了公证,公证内容是房子首付是我借钱交的,其余款是我公积金贷款偿还,全部贷款还清后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可现在房子还差167000元房贷,不过我公积金有131000元,实际还差36000元,现在他提出离婚财产要一半,可是房贷没有全部还清,我想请教一下该怎么分财产?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