旅游大巴严重超载会构成犯罪吗? |
分类:法规解读 时间:(2016-11-15 14:47) 点击:436 |
旅游大巴严重超载会构成犯罪吗? 修正案(九)对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增加了第(三)项和第(四)项。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拘役,并处罚金: (一)追逐竞驶,情节恶劣的; (二)醉酒驾驶机动车的; (三)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游运输,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,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; (四)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,危及公共安全的。 机动车所有人、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、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 有前两款行为,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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